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工程师学会官方网站,原文标题为《广东省工程师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能力评价推荐的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务实推进工程师国际互认,推动解决我省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工程师资格不被认可的问题,现根据中国工程师联合体《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关于推荐工程师参加2025年工程能力评价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工程师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拟重点面向“走出去”企业组织开展工程能力评价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一)工程技术领域
推荐人员应为从事土木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信息通信工程类、汽车工程类、地质工程类、建筑工程类、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类、风景园林类、计算机与应用类、生态环境工程类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工程师(各领域范围详见附件1)。
(二)教育经历
推荐人员应具备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专业工作经历
推荐人员专业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工程会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5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包含2年重要工程工作经历;
2.资深工程会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10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包含5年重要工程工作经历;
3.具有境外工程项目实践经历,或未来3年所在单位有派其赴境外参与工程项目规划。
二、推荐程序
(一)动员与推荐
请广泛宣传工程师国际互认有关情况(详见附件2),协调本企业负责海外市场拓展和运营的部门,结合企业境外工程项目当前进展和后续规划,动员符合条件的工程师参加工程能力评价,汇总推荐人员信息反馈至学会秘书处。
(二)宣讲与指导
学会将邀请中国工程师联合体适时面向推荐人员开展宣讲,统筹安排专家进行咨询,对申请材料填写及面试环节注意事项进行指导。请各推荐单位和有关企业支持推荐人员参加上述相关活动。
(三)推荐人员分配与评价
按照工程技术领域将推荐人员分配至相应全国学会接受工程能力评价。请有关企业支持推荐人员按要求成为相应全国学会个人会员,督促其及时提交工程会员申请表、完善或补充材料、接受评价考核,确保评价流程顺利推进。
三、有关事项
(一)推荐人员反馈
请安排专人填写《推荐参加工程能力评价人员情况表》(附件3),于4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扫描件及EXL文档)发送至学会邮箱(gdie2019@163.com),并注明主题“评价(2025)+推荐单位”。
开展工程能力评价、发展具备国际互认条件的工程会员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工作,推荐单位可随时反馈有互认需求的工程师,学会将按程序推动后续工作。
(二)推动人员互认
对通过评价注册为工程会员的工程师,鼓励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或优待,学会将持续推动落实与境外工程组织签署的互认协议,根据互认需求将工程会员推荐到对方组织,帮助其获得境外相应工程师资格或称号。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程师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0-28328363
邮 箱:gdie2019@163.com
附件:1.工程技术领域范围
广东省工程师学会
2025年4月21日